《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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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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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根据《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和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办公室档案处对由金华市档案局制定发布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制定了《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文件内容
该文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3件、全文废止的7件。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有: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临时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华市档案局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综合交通廊道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生态廊道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有《关于加强全市档案中介服务工作安全监管能通知》等7个文件目录。
三、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四、解读责任
本《通知》由金华市档案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档案处,联系电话0579—82192259。
金华市档案局
2020年6月4日